|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充分调动人大代表依法监督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市人大代表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在加快建设“四个开封”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作用,经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同意,决定对开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优秀建议、政协开封市第十一届四次会议优秀提案和办理建议提案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及对象 1.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提出的优秀建议、市政协委员提出的优秀提案。 2.办理建议、提案工作先进单位。 3.办理建议、提案工作先进工作者(每单位限报1名)。 二、表彰条件 1.优秀建议、提案的条件,分别由市人大人事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制定。 2.先进承办单位的条件: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办理工作,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管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理工作机构和网络健全,人员充实。 (2)制度完善,严格程序。有良好的办理工作运行、激励和奖惩机制,建议、提案的登记、交办、审查、答复、总结、归档等制度健全,办理工作中,严格按工作制度办理,特别是网上办理工作规范、有效。 (3)确保质量,狠抓落实。对建议、提案所提的问题,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或又有条件解决的,能及时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凡应该解决,因受财力、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能制定方案,列入计划,逐步加以解决;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能向代表、委员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和认可。 (4)扎实工作,完成任务。在接受办理任务时态度积极,不互相推诿、扯皮。办理工作中,主动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或建议,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比较满意,采纳率、满意或基本满意率比较高;办理答复态度诚恳,用词准确,格式规范,符合客观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完成办理工作任务。 3.先进办理工作者的条件: (1)热爱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爱岗敬业精神,工作勤奋,认真负责,充分尊重代表、委员的民主权利。 (2)认真学习和钻研办理工作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办理程序,特别是网上操作系统,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3)按时完成办理工作任务,答复规范,文字表达准确,有说服力,代表、委员满意或基本满意率和采纳率比较高。 (4)认真总结办理工作经验,不断改进、探索和创新办理工作方法,工作成效比较显著。从事办理工作2年以上。 三、表彰工作机构 为做好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优秀建议、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优秀提案和办理建议、提案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表彰工作,成立市表彰领导小组: 组长:秦保强 副组长:王文娟刘俊杰 成员:黄东山申建立 张绍庆 王建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提案议案办理科。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宁建强、王开有、刘诗涵同志担任。 四、表彰对象的评选办法 1.优秀建议、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的评选,由市人大人事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按各项条件和职能,分别推荐出名单。市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推荐名单进行审议、评比后,报请市表彰领导小组批准,确定表彰名单。 2.先进办理工作者的评选,由市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承办单位推荐出的先进办理工作者候选名单,并填写呈报表,报请市表彰领导小组审批。 五、其他事项 1.先进办理工作者呈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18年1月26日前报送市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单位2017年登记的网上办理工作联络员如有变动者,请将变动情况及时告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提案议案科,电话:25152032。 附件: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先进工作者呈报表 汴政办2018—5附件.doc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