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开封市快递物流转型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开封市快递物流转型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2017〕1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47号)、《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等八个方案的通知》(汴办〔2017〕33号)文件精神,推动快递物流业转型升级,制定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出发点,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快递物流等现代物流特色产业,以构建网络完善、技术先进、服务优质、便捷高效的现代快递服务体系为目标,全面提升我市快递服务业发展水平,持续改善民生,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快递物流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作用,通过政策调控促进行业快速健康发展,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2.创新引领,协同发展。坚持创新驱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鼓励快递物流企业设施、技术、管理和服务创新,带动行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快递物流融入城乡规划、综合交通体系,推动快递物流与先进制造业、服务业、电子商务、现代农业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 3.强化监管,保障安全。加强安全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夯实行业安全基础,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寄递渠道安全。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快递服务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全市快递业务量达到6721.9万件,年均增长50%以上(以2015年为基准);快递业务收入达到5.6亿元,年均增长40%以上(以2015年为基准);行业从业人员达到5500人以上。 2.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快递终端服务网点遍布城乡,网点布局更加合理,快递网点进社区、高校和“快递下乡”工程得到有效落实。重点品牌快递企业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全市行政村快递服务基本覆盖。快递服务业营业场所标准化、分拨中心规范化、作业流程制度化建设达标率100%。 3.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快递服务公众满意度达到90分以上,申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5%以上。快递全程服务与全省城市往来快件投递时限缩短至36小时内,与全国重点城市往来快件投递时限缩短至48小时内。 4.生产水平快速提升。快递服务业员工素质、管理水平、装备水平明显提高,构建多品种、差异化、个性化的快递产品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快递服务功能多样化、寄递服务快捷化、内部作业机械自动化、生产组织信息化。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将快递物流发展规划与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制造业、商贸流通业、电子商务等专项规划衔接;将快递物流处理中心、快递物流园区、快递物流服务网点、快递综合服务站、智能快件箱等快递物流基础设施纳入相应规划,建立符合开封实际的快递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培育引进骨干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出台支持政策,鼓励国内大型快递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快件处理中心、电商园区、研发基地、仓储配送中心、呼叫中心、结算中心等。支持我市快递物流企业建设电商园区、智能化分拨中心、生鲜冷库、城市综合配送中心,通过提升服务、优化网络、整合资源,不断做大做强做优。引导快递物流企业拓展快运、资金融通、保险、租赁、报关等业务领域,不断向快递物流综合服务、城市末端配送、即时物流、供应链管理、物流金融、第三方物流平台转型,形成多元化业务结构。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构建智慧物流体系,采用云仓储、智能分拣系统、路径优化技术提高管理水平。鼓励快递物流企业与车辆租赁、劳务派遣、末端派送等专业第三方企业合作,降低经营成本,逐步实现轻资产运营,集中精力发展核心业务。(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联通快递基础网络。支持开封北站、宋城旅游客运站等交通枢纽配套建设快件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实现公路、铁路等快件运输紧密衔接,构建联通国内的高效快递物流网络。鼓励快递物流企业统一信息交换和数据接口标准,信息系统与政府监管、多式联运、电子商务、末端配送等平台系统对接,实现信息资源跨区域、跨部门互联互通。提高快递物流企业标准化水平,推动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各环节标准化改造,建设标准化分拨中心和营业场所。支持快递物流企业推广使用电子面单,鼓励使用1200毫米×1000毫米标准托盘和600毫米×400毫米包装基础模数,促进快递物流与其他行业国家标准对接。(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开封火车站、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加快快递园区建设。鼓励和投资建设物流及快递园区、区域快递物流处理中心、区域配送中心,加快地市级区域处理中心建设。紧抓规划高铁、高速公路等大型交通枢纽兴建旅游集散中心的契机,建设邮政、快递处理中心聚集区、“快递·电子商务园区”。同时,加快县(区)级邮件、快件处理中心建设,改变目前邮件处理中心临时化、小型化、不规范的发展现状。(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开封火车站、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年底前完成) (五)发展冷链快递物流。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发展冷链业务,鼓励建设冷库、购置冷藏车辆、完善冷链末端网络。推动快递物流企业开展生鲜农产品寄递业务,建设农产品冷藏保鲜库,提供专业化包装、仓储、运输服务。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开放末端营业网点,配备冷藏车、冷藏柜等设备,参与冷链城市共同配送。(市农林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六)规范快递车辆通行。引导快递物流企业推广新能源汽车等运输工具,推动企业使用电动货车派送城市快件,鼓励快件长途运输采用甩挂运输方式。探索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依法规范快递物流货运车辆、电动车市内通行。(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年底前完成) (七)完善城市配送体系。加快完善城市快递网络体系,建设城市配送中心,规划布局标准化经营场所,改造城市末端服务网点。结合社区商业服务中心,规划建设一批统一规范的标准化快递经营场所,承担业务接待、代收代投、快件暂存、停车装卸等功能。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商业区、校区提供智能快件箱投放基本条件或快件收派场所,为快递投递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提供便利。鼓励新建小区配备专门快递服务用房。鼓励依托便利店建设快递物流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末端配送模式创新,引导快递物流企业积极参与城市共同配送。(市教育局、规划局、商务局、事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加快完善农村快递物流网络体系,推动建设县级处理中心、乡镇综合服务平台、农村公共取送点。结合乡镇集贸市场,规划布局一批统一规范的快递综合服务站,搭载电子商务、农资销售、农技推广、农产品储存包装等惠农业务。积极探索县域以下快递物流共同派送,提高县乡货物运输效率;鼓励农村客运班线搭载快件,实现全市“快递下乡”运输专线全覆盖;鼓励快递物流服务深入田间地头,打通生鲜农产品外销“最初100米”;结合农产品保鲜需求,通过冷链快递或“运输+落地配”直连产需两端。发挥邮政网络优势,依托乡镇邮政支局(所)、村邮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邮政便民服务平台。(市交通运输局、农林局、商务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九)加强行业融合发展。支持快递物流与工业制造深度融合,发展入厂物流,嵌入制造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实现信息共享、流程对接、服务定制,深度融入制造业产业链;支持快递物流与服务业合作,开展“快递+大数据”、“快递+金融”、“快递+O2O(线上线下)”等业态模式创新,促进数字经济、分享经济和体验经济发展;引导快递物流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为电商企业提供采购、运输、仓储、配送、报关、金融、保险等一体化服务;推动快递物流企业构建农产品销售网络,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现代农业生产模式,为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提供专业化、标准化、定制化服务,打通农产品外销渠道。(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农林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出台配套措施,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督促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应对措施,确保工作任务完成。及时筛选、上报快递物流园区、快件处理中心等建设项目,争取纳入全省快递物流业重点项目库。(市发展改革委、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充分利用高成长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互联网+物流产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加大对快递物流业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加强行业人才培养。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开展安全、应急、电商等培训,提升快递物流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引导快递物流企业与相关院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支持相关院校开设快递物流专业及课程,为快递物流企业输送专业人才;督促落实快递物流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支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化鉴定考试。(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快递安全监管“绿盾”工程,督促快递物流企业百分之百落实“收寄验视、实名登记、过机安检”三项安全制度。大力推广实名收寄信息系统;严格落实《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推动市、县快递企业处理中心配备安检机,督促做好出港快件过机安检工作;支持建设市级快递视频监控平台,将所有快递处理场所纳入监控范围。完善公安、邮政管理等部门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加大快递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力度,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配合,严厉打击通过寄递渠道运输禁寄物品等违法行为。(市公安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效能。精简快递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推进快递领域工商登记“一照多址”改革。严格落实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确认与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脱钩政策。探索加强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建立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完善快递物流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研究,开展快递物流统计监测,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市工商局、统计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